《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解读
| 文章来源:疾病预防控制科 | 添加时间:2025-04-25 |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寄生虫病防治成果,加强全市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葫芦岛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5—2030年)》,现解读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总目标。
到2030年,继续巩固全省消除疟疾成果,推进土源性线虫病传播控制和阻断进程,控制食源性寄生虫病流行和暴发。
(二)具体目标。
疟疾:无输入继发二代疟疾病例。疟疾诊治、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持续提升巩固。
土源性线虫病:维持较低流行水平。
食源性寄生虫病:维持较低流行水平。
二、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采取“及时发现,精准阻传”策略,加强监测和响应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和精准处置输入性传染源及其疫点,强化疟疾防控,防止输入再传播,巩固消除成果。
(二)控制土源性和食源性寄生虫病流行。采取“以健康科普为先导、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健康科普、人畜化疗、改水改厕和食品安全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把寄生虫病防治作为实施健康辽宁战略和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振兴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健全部门合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降低重点寄生虫病传播风险。
(二)工作保障。按规定落实投入政策,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予以补助。加强重点寄生虫病基础研究和防治应用研究,在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支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科研任务,组织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三)能力建设。加强寄生虫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保持稳定防治专业队伍,持续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防治队伍技能水平。提高各级临床医疗机构对重点寄生虫病的发现、诊断和治疗能力。
(四)效果评估。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实施计划,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25年底、2027年底和2030年底组织开展防控效果评估。
解读人:岳亮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
联系电话:0429-3113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