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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在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疾控科 添加时间:2025-03-10

葫卫发〔2025〕3号

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在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办,市疾控中心,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保障儿童健康,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及《葫芦岛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实施方案(202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就集中开展全市在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查验预防接种证:确保所有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及时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
  2.及时补种疫苗:对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防控:通过查验和补种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播。
  二、工作内容
  1.预防接种证查验
  查验对象:幼儿园所有儿童及小学1年级在校学生。
  查验时间:2025年3月5月,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对本机构适龄儿童集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查验内容: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确认其是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完成了相应年龄段的疫苗接种。
  查验方式: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收齐预防接种证后,联系本机构配对开展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预防接种证汇总统计适龄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漏种信息,并将漏种信息反馈至配对开展工作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通知儿童家长尽快开展疫苗补种工作,确保查验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和落实。
  2.疫苗补种 
  补种对象: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部应种剂次的儿童。
  补种时间:在查验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家长带儿童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补种要求:各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的年龄和疫苗接种情况,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补种时间和疫苗种类,确保补种工作安全、有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确保所有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及时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信息。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2.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查验和补种工作无缝衔接。
  3.加强宣传引导: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家长的接种意识,积极配合查验和补种工作。
  4.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要定期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查验及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1.人员培训:各地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查验及补种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2.技术支持:各级疾控中心要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工作,确保查验结果准确无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岳  亮,电话:3113366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 王  磊,电话:6662009

  

葫芦岛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