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建昌县精神病院增加床位公示书
| 文章来源:医政科 | 添加时间:2025-11-24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要求, 我委受理了建昌县精神病院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建昌县精神病院申请增加床位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建昌县精神病院
地址:建昌县玲珑塔镇本街
类别:精神专科医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150张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电话:0429-3117324、0429-3113105
电子邮箱:hldwjwyzk@163.com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魏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