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5-02-28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5年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按照反馈要求,会前,市委巡察组首先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郭彩学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张兴龙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曲霞同志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郭彩学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各类监督检查整改等方面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兴龙组长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履行工作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卫健事业总体平稳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存在差距。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有差距,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卫生健康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有短板。二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深入,医疗领域廉政风险日益凸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卫生健康领域廉政风险内控体系不健全。三是加强新时代党对卫生健康领域全面领导工作有欠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建设有短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科学统筹卫健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落实监督检查整改责任不严不实,真抓实改促发展劲头不足,机制不健全,落实整改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张兴龙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思想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卫生健康事业。二是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卫生健康工作格局。三是深化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卫生健康领域风腐同治能力水平。四是严肃问责,持续深化巡视(巡察)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成果。
曲霞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巡察整改实效助力振兴发展。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推动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贯穿振兴发展全过程。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衔接配合,理清工作思路。三是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规范有序抓好整改落实。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举措,按期报送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郭彩学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委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对照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改到位。委党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对问题要从严从实坚决整改,绝不降低标准,绝不敷衍了事,确保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巡察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时限,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在源头上“除病根”,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动真碰硬见真章,切实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自觉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佳绩。三是用好巡察成果,以最务实的成效开创新局面。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将站在全局高度,出实招、下硬招,高标准完成好整改这份“考卷”。立足常态长效,坚持边学习边自查、边学习边整改、边学习边提升,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确保大整改、大提升,以实际行动向市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以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