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2-06-29 |
葫卫办发〔2022〕53号
关于印发市卫健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杨家杖子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卫健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卫健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葫政办发〔2022〕17号)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务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健全完善政策性文件草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制度和公众列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度。
(二)强化政务信息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中心工作,反映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和改进工作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发公文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扎实做好政务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决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论动态,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针对相关舆论热点问题,快速反映,正面回应。规范流调信息发布管理和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二)做好省市民生工程信息公开。积极做好2022年卫健系统省市民生工程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在委官方网站发布省市民生工程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工程(实事)落实落细。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部署八大重点内容,围绕卫生健康领域构建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儿科、全科医师培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2年市卫健委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五)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六)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公开,实现“一网通办”,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辽事通”应用,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扩展“零证明”城市创建工作。
(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修订依申请相关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卫健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好标准目录的动态更新工作。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要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应用,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积极引导办事预期,营造公开透明营商环境。
(九)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工作。严格执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职责、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务必落实好政策解读责任,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切实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十)强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和政策关切,以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强化实质性回应。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十一)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
(二)完善机制建设。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强化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好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工作纰漏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切实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追责,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