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实施方案(2024版)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 | 添加时间:2024-07-17 |
为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提高全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共同制订了《葫芦岛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实施方案(2024版)》,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查验对象:各类托幼机构及学校本学年的新入托、入园儿童;小学一年级学生;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各地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其他查验儿童对象。
(二)补种对象:在查验中发现未按最新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附件1)完成疫苗接种的入托、入学、转学儿童及其他需要补种的儿童。
(三)查验及补种时间
1.新入托、入学儿童:9月30日前完成查验,11月30日前完成漏种疫苗的补种及漏种儿童复验。对于非9月1日集中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漏种疫苗的首次补种及漏种儿童复验。2.转学儿童:转入后1个月内完成查验和补种。3.其他需补种儿童应按照具体工作需要按时完成补种。
(四)工作流程:1.托幼机构、学校与接种单位建立点对点对接。2.托幼机构和学校通知查验对象。3.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4.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5.疫苗补种工作。6.统计上报。
二、工作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接种证查验覆盖率达到100%;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入学儿童查验率100%;托幼机构和学校培训率100%;辖区内接种单位培训率100%;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补证率100%;各疫苗补种率≥95%。
三、工作流程图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赵鑫
联系电话:0429-31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