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疾控科 | 添加时间:2024-10-09 |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强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残联等14部门联合印发《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原则,实现了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目标,有效地控制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必须从源头长期巩固、维持综合防控措施,才能持续保持防控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县区实现碘缺乏危害,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二)100%以上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
三、工作时限与原则
工作时限: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地方病消除控制目标。
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综合防治,保持防控措施可持续性
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二是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三是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
(二)加强患者救治水平,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
强化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的组织领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优化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疾病发现预警能力
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继续加强地方病信息化建设,提高防治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健康防病素养
坚持主题宣教和日常宣教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地方病防治特点,发挥各行业、各部门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五)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相关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六)加强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防病水平
利用我市地方病现场资源,建立地方病病人信息库,为地方病病因、发病机制及应用研究奠定长期稳固的基础。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统筹部署推进;落实资金,强化患者保障;科研推动,着力成果转化;强化调度,适时开展评估总结。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岳亮
联系电话:0429-311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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