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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疾控科 添加时间:2024-10-09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强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残联等14部门联合印发《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原则,实现了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目标,有效地控制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必须从源头长期巩固、维持综合防控措施,才能持续保持防控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县区实现碘缺乏危害,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二)100%以上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

  三、工作时限与原则

  工作时限: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地方病消除控制目标。

  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综合防治,保持防控措施可持续性

  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二是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三是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

  (二)加强患者救治水平,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

  强化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的组织领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优化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疾病发现预警能力

  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继续加强地方病信息化建设,提高防治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健康防病素养

  坚持主题宣教和日常宣教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地方病防治特点,发挥各行业、各部门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五)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相关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六)加强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防病水平

  利用我市地方病现场资源,建立地方病病人信息库,为地方病病因、发病机制及应用研究奠定长期稳固的基础。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统筹部署推进;落实资金,强化患者保障;科研推动,着力成果转化;强化调度,适时开展评估总结。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岳亮

  联系电话:0429-3113366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