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疾控科 | 添加时间:2024-10-09 |
葫卫发〔2024〕38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强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葫芦岛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局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葫芦岛市民政局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水利局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葫芦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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