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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添加时间:2024-07-01

葫卫发〔2024〕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24〕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葫芦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