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的通知
文章来源: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 | 添加时间:2024-06-26 |
葫卫发〔2024〕28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现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疾病预防控制局、总工会等8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的通知》(辽卫发〔2024〕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请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每年于12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级有关主管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疾控科 汤淼
电话:0429-3114224
邮箱:hldwsjjkk@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刘兵
电话:0429-3112547
邮箱:hldtwy@163.com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任飞
电话:0429-3150535
邮箱:hldsrsjgsk@163.com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戚宇
电话:0429-3116924
邮箱:hldjwajk@163.com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鹏
电话:0429-3121499
邮箱:jthldaqk@163.com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王博
电话:0429-3105823
邮箱:hldajb@163.com
市总工会联系人:陈杨
电话:0429-3113607
邮箱:94230775@qq.com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葫芦岛市总工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