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 添加时间:2024-04-15 |
葫卫发〔2024〕17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3〕15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4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葫芦岛市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