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在公共场所安装AED的建议》第2020003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0-07-17 |
佟大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安装AED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意义。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从多方面分析了推广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必要性、现实性以及面临的客观问题,提案全面周到,有很强的前瞻性。在当前我国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心源性疾病普遍高发背景下,在公共场所推广普及AED设施,加强民众急救知识培训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对于提高院前急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辽宁省相关政策标准。2016年,为有效提升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此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被列入《辽宁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工作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公众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率达20%,急救技能培训率达5%;到2030年底两项指标分别达到60%和15%;完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及设备投放,到2030年公共场所每万人AED配备率达到1-2台。
三、目前已开展工作。多年来,市卫健委一直高度重视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不断完善医疗救援预案,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救物资和装备、更换救护车辆,在我市历年发生的突发事件中都能及时规范地完成了救治工作。
(一)加强急救知识普及。近年来,在做好专业急救工作的同时,市卫健委按照省市政府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和《葫芦岛市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六进”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培训活动,覆盖面涉及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师生、社区居民、公共场所市民、乡村百姓及特殊群体公安干警,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综合素质,提升全民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9年总次数:32场;培训人数:3903人;发放手册:4990本;出动医护人员总人数:200人,义诊人数:132人。2017年以来,市卫健委秉着“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理念,至今已在全市范围内成功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72次,累计培训市民39537名。
(二)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根据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和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市卫健委先后组织举办了全市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培训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院前急救专业知识培训班、联合市教育局共同举办全市学校校医(保健教师)业务知识培训班、消防知识培训班、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及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培训班等七期培训班,邀请了省内专家2名、市内专业人员12名,参加培训人员达到了1160人,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
(三)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近年来,在省卫生健康委正确指导下,葫芦岛市卫健委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市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中心医院示范引领作用,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卫生与健康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积极推动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向县区级医疗机构的延伸,取得的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共有46支卫生应急队伍,588名队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6家成立了独立的应急办科室和主任,医疗机构通过市县联合、地区联合、独立开展等各项大型演练26次,覆盖人数4763人,选派的卫生应急技能竞赛队伍在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在葫芦岛市“应急记心中,安全伴我行”主题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全市卫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总计120余万元。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在我市公共场所配备AED面临如下困难:
一是由于资金、场地、人员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共场所安装AED设备范围较小,没有能够很好体现AED急救设备的公益性和普遍性;
二是AED设备安装受到阻碍,由于没有硬性规定,许多符合AED设置条件的单位接收意愿度不大;
三是购买AED资金匮乏,后期维护、更新费用以及长期培训费用无来源;
四是配备AED是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中的一环,由于我市人员分布较广,针对院前急救的知识掌握不到位,院前急救的培训普及面不广泛,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和老年人群;
五是目前全国在AED推广方面均与先进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而且现有法律规定AED属于医疗器械,电击除颤属于诊疗活动,而诊疗活动必须由执业医师实施。这是制约AED推广使用的瓶颈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AED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不仅仅是种急救设备,更是一种急救新观念,一种由现场目击者最早进行有效急救的观念。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大仪器配备范围。我委会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争取将AED购置、后续维修、更新费用以及培训、宣传费用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鼓励学校、商场、景点、场站、养老机构等自行购买AED。
(二)持续加强AED使用的培训力度。将AED的使用培训纳入急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急救中心为主体,承担AED配置所在场所相关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的急救培训。并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多层次、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提高大众对AED的认知程度。
(三)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征求多方意见,制定推广配备使用AED的实施细则,就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政府责任、场所选址规范、培训宣传内容及急救法律责任等进一步明确规定,为推广配备使用AED提供法律保障,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开展公众除颤计划,对抢救实施者予以免责保护,推动我市公共场所AED设施迈上新台阶,助力打造“健康葫芦岛”的城市品牌。
(四)建立权责合理监管体系。AED的管理原则上由AED设置所在的单位或所有者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由于大部分设置单位或所有者缺乏AED管理的专业能力,应以专业机构负责管理为宜,由专业机构承担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主要职责,建立以专业管理机构与应设置单位组成AED的管理、监督和质量控制体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