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关于为留守空巢老人提供心理支持的建议》第111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19-07-24 |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留守空巢老人提供心理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重视留守空巢老人的心理关爱工作,在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把关爱老年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2019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19〕322号)要求,为了解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提升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在我市连山区化工街道、绥中镇西山社区、绥中县宽邦镇设立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建专家团队后,我市将选派项目点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并按工作要求将在项目点地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干预工作。
2、落实“三个全覆盖”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年人提供扶助关怀服务,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葫卫发〔2018〕17号),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确立定点医院,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3、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目前我市有5家医养结合机构,包括2家老年护理院(连山区化工街道社区资源服务中心仁爱老年护理院和龙港区仁爱老年护理院)、1家综合医院内设养老院(建昌县第四人民医院内设青松幸福院)、2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绥中县乐居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和绥中县托管中心内设医务室),它们同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为院内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组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老年人基础信息、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健康指导。对发现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开展相应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对发现有异常的、患有其他疾病的老年人进行治疗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发现精神异常的老年人及时给予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并进行专项管理。
4、开展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关爱项目,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我市大力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共55家医疗机构与65家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免费的体检、慢性病指导、健康咨询、心理关爱、绿色通道等便捷医疗服务。绥中县宽邦镇开展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关爱项目点工作,将对65岁以上老年人采取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
结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宣传孝道文化,子女要做到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开展志愿者服务,结合每年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际志愿者日”,通过义诊送药、心理慰藉、文艺表演等形式,引导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关爱留守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之中。以葫芦岛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爱心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为平台,经常性地开展关爱留守空巢老人活动,较好地传播了“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服务理念。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
对于老年人的健康服务,虽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缺乏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和条件,在心理干预方面的能力有限。下一步我市将以项目点地区为依托,进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开展“积极看待老年人、积极看待老年生活、积极看待人口老龄化”的积极老龄观等系列敬老活动。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