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组织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3-01-10 |
市计划生育协会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和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生育关怀行动,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祉。
四、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反映群众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在生殖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相关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
办公地址: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办公电话:31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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