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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主要职责
二、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主要职责
传染病医院2004年正式启用开展工作,是辽宁省卫生厅在我市指定的唯一一家传染病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是全市医保、农保就诊定点专科医院。2019年又接受政府指令接收了结核病院,承担了结核病市级定点救治任务,成为市级结核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院承担了全市的传染病和结核救治任务,主要承担包括多种法定传染病,收治病种为结核、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并发症、菌痢、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艾滋病等传染病。2019年成为葫芦岛市感染性疾病医疗质控中心,同时担负着葫芦岛地区法定传染病的会诊、医疗技术培训任务和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法定传染病的医疗服务。由于2020年1月份新冠疫情发生,传染病院又承担了新冠救治定点医院的医疗任务。
二、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机构设置
设有综合办公室(包括结核防治科)、传染病病区、结核病病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编制床位214张。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943.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43.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43.8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3.8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运行经费预算为154.15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税0万元、差旅费1万元、办公费6.23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劳务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7.09万元、印刷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9万元、取暖费46.66万元、邮电费0万元、水费1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7、会议费0万元、电费1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因为无此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因为无此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车辆维修费减少。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 计 |
6 |
4.5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 |
4.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6 |
4.5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5年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编制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5年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7.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5年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