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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二、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全市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促进工作,提 高全民健康素养。
(二)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三)负责人口健康服务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有关考试和评审工作。
(五)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内设科室 6 个。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建、 群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安全保卫、 消防及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 承担中心预决算、日常账目、资产管理等财务相关工作。
(三)信息化发展服务科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网络平台、 中心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及运维工作;负责有关卫生健康信 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利用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等 相关研究工作。 (四)人口与健康服务科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人口健康服务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开展群众性健康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收集、 整理、总结、归档各类相关资料。
(五)考试培训服务科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国家护士资 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考试 安全保密工作。
(六)健康教育科 实施省、市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全市健康知识、基础调 查和相关健康教育需求计划。结合重点卫生健康工作开展卫生健 康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健康促进及健康素养相关工作的实施、 督导、收集、分析和利用,指导县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对全市 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效果评价,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451.1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51.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6.91万元;
2.项目支出74.2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预算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51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办公费4.88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印刷费0.4万元、日常维修费0.4万元、取暖费0万元、邮电费0.74万元、水费0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万元、会议费0万元、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福利费0.48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为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为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为2025年检查任务减少,公车使用率降低。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 计 |
3.5 |
3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5 |
3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5 |
3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74.2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7.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 2025年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