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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是隶属市卫健委的全额事业单位,设有基层指导、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辅助科室等一级科室5个、二级科室12个。受市卫健委委托负责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开展全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全市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92.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27.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7.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2164.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7%。主要是门诊住院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两年均为收支相等。
(二)支出总计3792.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35.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69万元。
2.项目支出1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4%。主要包括劳务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支相等无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收支相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94万元,项目支出1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4.62万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等基数上调财政拨款预算增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X%,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7.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1万元,占9.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8.82万元,占85.9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2.51万元,占5.0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7.97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费上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4)死亡抚恤1.03万元,主要是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伤残抚恤10.61万元,主要是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1398.8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39.4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2.5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2.5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94万元,比上年增加464.62万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财政拨款收入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5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