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院前急救服务 2.突发事件医疗救援3.各类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4.急救网络建设与管理5.急救知识普及和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20.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4.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718.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5%。主要是院前急救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267.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主要是卫健委拨付购置急救车辆,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7.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0%。主要是院前急救收入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55.1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急救站,救治范围、救治总人数、救治率增加,所以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疫情期间购置急救车辆6台,车辆费用及消杀设备,年底公务用车维护费定额补差,职工工资合理性调整。
(二)支出总计1598.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06.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1.21万元,资本性支出313.53万元。
2.项目支出291.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人员工资)和安可工程(电脑)
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26.6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为职工工资合理性调整。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单位本年度救治范围、救治人数、救治率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急救药品、耗材等费用增加,单位资金补充业务经费有所增加。三是资本性支出增加,2022年疫情期间购置急救车辆及消杀设备。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69万元。
主要是单位资金(院前急救收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2.7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单位资金结余和本年度单位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1万元,项目支出291.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6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的合理变动;二是新增14台急救车辆,车辆定额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4.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95万元,占9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占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3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医疗费、奖励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2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5)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3.卫生健康支出603.9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7.7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支出591.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填报当年预算时14台急救车辆编制没有落实,落实编制后补充车辆定额。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填报年初预算时14台急救车辆编制没有落实,落实编制后补充车辆定额。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主要用于急救车辆燃油、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急救中心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 附件:葫芦岛市急救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