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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文章来源:医政科 添加时间:2026-01-22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向我委提交请示,申请核定为三级妇幼保健院。我委拟同意设置审批该医疗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

  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选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30号

  床位:12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儿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康复专业/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投资总额:12300万元

  注册资金(资本):3373万元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电话:0429-3117324、0429-3113105

  电子邮箱:hldwjwyzk@163.com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