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 添加时间:2024-11-08 |
序号 | 处罚对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机关 |
1 |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道兴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408011018 1421952703 |
1.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器械血压计未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校准。2.该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2024年8月1日 |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编辑: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