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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信息的公示

文章来源:医政医管科 添加时间:2024-03-1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我委印发了《葫芦岛市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版)》,现对2024年度遴选的46个专业方向、48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3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联系电话: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3117324
  邮    箱:hldwjwyzk@163.com  
  附件:遴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信息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魏寅